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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今起对医用口罩等11类物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海关总署10日发布2020年第53号公告,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即日生效。

关键词: 海关 医用口罩 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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