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院校 > 正文

四川省将延长减免企业社保费到年底

17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免征全省各类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从2020年6月延长执行至12月底,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执行。

据了解,四川自2020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截止6月底,全省累计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225亿元,其中大型企业24亿元、中小微企业195亿元、社会组织2亿元、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4亿元,政策效应明显,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力支持了企业复工复产。

此次企业社保费政策调整只要有三个方面。

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期限延长了。减半征收全省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从2020年4月延长执行至2020年6月底。2020年2月1日起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按施工总承包单位划型情况执行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

缓缴的对象范围扩大了。与前期政策比较,关于缓缴的条件和缓缴处理方式完全相同,但进一步明确将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纳入了缓缴范围,可自愿暂缓缴费。

明确了2020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四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按全省2019年下限标准(即2697元/月)执行,缴费基数上限按全省2020年上限标准(即17317元/月)执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标准范围内按当地规定的缴费档次自愿选择缴费基数。

据四川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进一步实施延长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的执行期,从执行范围、政策口径、经办操作等方面都与此前完全一样,因此在具体操作上,也无需参保单位和个人重新提交任何办理申请。

(记者 李岗)

关键词: 社保 社保费

热门资讯

最新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