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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18条具体措施 助力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提升

记者从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获悉:近日,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联合新疆银保监局印发《新疆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提升金融系统资金支持、降本增效、精准服务、内部激励和政策协同五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措施,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在增强资金支持能力方面,《方案》要求,各金融机构要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等政策工具,加大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增强金融支持的精准性和直达性;围绕“增量、扩面、提质、降本”总体目标,放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比例,6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要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全国性银行合理让利企业,小微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畅通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发放渠道,多措并举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在提升降本增效和精准服务能力方面,《方案》强调,各金融机构要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充分运用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合理确定新增贷款利率,推动综合融资成本总体下行;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长至2021年3月底,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持续推进“百团服百企”“百行进万企”活动,推动企业“大走访”和自治区、兵团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有效衔接;加强产品服务创新,增加制造业中长期和信用贷款投放,推动金融资源向旅游、纺织、外贸等重点行业领域集聚。

在增强内部激励能力方面,《方案》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分支行领导班子考核要充分考虑小微企业服务情况;制定完善基层客户经理和信贷员的尽职免责机制,适当放宽考核标准,减轻考核压力,增强服务的内在动力。

在强化政策协同能力方面,《方案》强调,推动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帮助金融机构一站式精准获取小微客户信息;推动完善政策担保体系,健全风险共担的政银企合作机制,进一步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费率;推动建立维护小微金融债权绿色通道,完善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常态化机制,实现小微金融纠纷快审、快判、快执行,依法维护银行债权。(记者 张赏华)

关键词: 小微企业 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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