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定价基准转换已于3月1日如期启动。不少借款人心有疑虑:银行会否故意提高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或者利用LPR加减点占便宜?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回应称,尽可能保证LPR的公允性。未来LPR变动时,对借款人和银行的影响是对等的。
人民银行去年底发布公告称,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将进行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客户可与金融机构协商决定“换锚”为LPR,还是固定利率。
LPR和固定利率,到底哪个更加划算呢?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介绍,两种转换方式各有优势,如何选择取决于借款人自身判断,特别是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如果借款人认为未来LPR会下降,那么转换为参考LPR定价会更好;如果认为未来LPR可能上升,那么转换为固定利率就会有优势。
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业内人士介绍,如果判断未来5年期以上LPR比4.8%高,就可选择固定利率。反之,如果判断未来LPR比4.8%低,可选择LPR。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2015年10月以来,贷款基准利率一直保持不变。相比贷款基准利率,LPR的市场化程度更高,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2019年8月以来已多次下降。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就是为了保护借贷双方权益,特别是让借款人享受利率下行带来的好处。
目前,新机制的LPR已发布7次,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挂钩的5年期以上LPR下调了2次,累计下调10个基点。2月20日发布的5年期的LPR为4.75%。
去年8月,人民银行决定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LPR由具有代表性的18家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自2019年8月起,每月公布一次。
有借款人担心,选择转换为LPR,银行会故意提高LPR报价。对此,人民银行表示,LPR报价机制已尽可能保证报价行真实报价,使公布的LPR具有公允性。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18家LPR报价行都是同类型银行中具有较强影响力、公信力和定价能力的银行,且需要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报价。也就是说,报价行的报价都是有真实交易作为支撑的。同时,人民银行和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各报价行的报价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定期考核评估其报价质量,并根据考核情况对报价行优胜劣汰。
如果借款人决定参考LPR定价,那存量房贷利率将采用LPR加点的形式计算。不过,有借款人认为,采用LPR加减点的方式,而不是浮动倍数,银行会占便宜。
对此,人民银行表示,用加减点还是浮动倍数方式定价,只是计算方式略有区别。未来LPR变动时,对借款人和银行的影响是对等的,不存在谁占便宜的问题。
业内人士介绍,对于借款人来说,如果现在房贷执行利率比LPR高,未来LPR上升时,加减点方式更有利;LPR下降时,浮动倍数方式更有利。如果现执行利率比LPR低,则未来LPR上升时,浮动倍数方式更有利;LPR下降时,加减点方式更有利。
其实,参考贷款基准利率一定倍数浮动时,贷款基准利率的变动,会对贷款执行利率产生放大或缩小的不对称效应。比如,两笔贷款利率分别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8倍和1.2倍,则贷款基准利率下降0.1个百分点时,这两笔贷款实际执行利率将分别下降0.08个和0.12个百分点,影响效果明显不相同。
但如果参考LPR定价,LPR每上升或下降0.1个百分点,所有按照LPR加减点方式确定的房贷利率,都会同样上升或下降0.1个百分点。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采取LPR基础上加减点定价,可确保未来LPR变动时,对所有贷款利率的影响都是同向同幅的,更加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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