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12日表示,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证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把强化公司治理作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他是在12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阎庆民介绍,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工作归纳起来有“四个进一步”。
第一,进一步提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诚信履责的能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管,都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责任。
第二,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底线要求。依法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等方式,打击严重违反治理底线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进一步倡导上市公司治理最佳实践。要通过一些做得好的典型,为上市公司作出示范,引导上市公司进行对标。同时要学习借鉴境外市场经验,倡导上市公司治理最佳实践。
第四,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要通过信息披露,形成市场约束等,促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记者 刘慧)
关键词: 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