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标志上海进入生活垃圾分类强制时代正式开启。据东方网报道,当天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各类单位4216家,责令当场或限期整改623起,依法立案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20起。从这个情况可以看出,生活垃圾分类非一日之功,需要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
在《条例》施行之前,上海作了大量的宣传发动工作,形成了一定的声势,但《条例》实施首日检查发现,仍然有怠慢的现象。从这个角度看,依法强制垃圾分类极其必要。
依法履行垃圾分类责任,要强调自律意识,也必须强化他律约束,制度建设就显得非常重要。有了制度,立了规矩,还要依据制度规矩加强督查和监管,而且大量的工作在于日常督查和监管上。《条例》施行首日,全市各级城管执法系统深入小区、单位、楼宇、商家及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责令当场或限期整改623起,依法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0起,从一个侧面表明,垃圾分类还没完全入心入脑,有的还心存侥幸,得过且过。实践证明,只有常查不断,跟进整改措施,才能强化人们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把垃圾分类自律意识和责任深深印在脑海中,用以指导行动。
依法强制垃圾分类,并非可以放弃宣传教育。有人说,垃圾分类有了强制手段,惩罚就是了,就无需再讲什么道理。其实这是个误解。因为人的眼界和素质不同,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理解程度也有差别。从根本上说,垃圾分类的目的,最终要改变旧有习惯,提高文明素养,这就需要每个人在认识上要不断强化、不断加深,充分认识垃圾分类与环保意识和自律意识的密切关系,如果稍有放松,就可能旧病复发,甚至导致前功尽弃。因此,即使有强制手段,也不能放松社会宣传,通过反复强调,不厌其烦地灌输,培养人们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
依法强制垃圾分类,要在探索中不断总结经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早已向社会承诺,到2020年,全国各城市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制度,2025年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每个城市的情况不同,垃圾分类改进的途径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创新方法、创新机制,逐渐推动垃圾分类向纵深发展。
垃圾分类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我们已进入依法垃圾分类的时代。每个人都要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积极转变固有意识,积极参与实践,久久为功,促进习惯养成,垃圾分类就一定会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城市垃圾分类的既定目标就一定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