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开展以大型机械设备为重点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从严从重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通知明确,持续抓好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要严格落实起重机械“十不吊”管理规定,对塔司、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坚持做好大型机械设备的日常检测和维护保养。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及实施等环节管控。突出抓好塔吊及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流动式起重机械、基坑支护、市政工程隧道及地下暗挖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督促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隐患逐项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重大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坚决杜绝因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带来的安全隐患。
通知强调,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开展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继续采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在京招投标资格等高压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应罚尽罚。对因盲目抢工作业,或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格追究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通知还要求,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各施工项目部应采用农民工夜校、体验式培训、知识竞赛、组织考试等多种形式提高教育效果,其中体验式安全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每次培训时长不少于2学时,新入场和转场人员应于进场后7日内完成。(记者 孙红丽)
关键词: 建筑施工隐患大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