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宿迁市召开1+X新闻发布会。会上,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宿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将进一步优化,满足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取消原规定中‘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限制,其它有关贷款规定继续保持不变。”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夏辉公布了这条新政策。据了解,这项新政策自今年8月15日起执行。
今年以来,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六增六强”总体要求,牢牢把握“服务经济、保障民生”工作思路,主动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融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始终坚持将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与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紧密结合,与社会民生持续改善紧密结合,不断提升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努力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与宿迁城市发展同频共振。
从指标完成情况来看,今年1-7月,宿迁市住房公积金本年归集额26.07亿元,同比增长14.34%;本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7.52亿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553户,同比增长3.68%;贷款回收9.87亿元,同比增长28.52%;本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6.95亿元,同比增长30.79%;缴存余额106.65亿元,同比增长13.61%;贷款余额105.28亿元,同比增长14.22%;缴存总额达226.89亿元,贷款总额达170.85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98.72%,住房贡献率124.7%。
从促进住房消费来看,今年1-7月,宿迁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购房提取、按年还贷提取等三项业务,共促进住房消费约165万平方米。
从制度保障效果来看,今年1-7月,宿迁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7.52亿元,累计可为职工购房节约利息支出约2.5亿元;宿迁市办理贷款年限缩短业务4531户,累计可为贷款职工节约利息支出约4.42亿元。
此外,自今年5月1日宿迁市开办异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以来,仅3个月,受理异地贷款640笔1.7亿元,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