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9日19时,南昌市民李先生的手机提示电量即将耗尽,便通过微信小程序租借了一个“小电”充电宝以解燃眉之急。直至9月5日上午,他将充电宝归还。在归还过程中,“小电”租借小程序始终没有回复任何归还提示信息。对此感到不解的他,把微信支付记录打开,才发现在9月3日就被“小电”自动扣费99元钱,并提示“未归还”状态。
在使用过程中,消费者和共享充电宝企业之间是一个充电服务的合同,消费者归还充电宝之后,这个合同就终止了。如果在履行合同期间,充电宝企业自行扣钱或消费者已经归还,而企业仍然进行扣费,这些行为均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现实中,像李先生一样较真的或许并不多,因为很多消费者充电的或被扣费的金额并不是很高,如果让消费者每一次都去维权,成本会很高。但实际上这对于充电宝行业的消费体验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对于这种乱扣费现象,大家都应该像李先生一样较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其实,对于“小电”充电宝乱收费投诉并不仅有这一例,一些网友在网上发帖“炮轰”,在已经归还的情况下,“小电”充电宝仍然继续扣费,而消费者从未收到任何归还与扣款信息。除了“小电”充电宝外,其他一些品牌的共享充电宝也存在类似问题。
遏制共享充电宝存在的种种乱象,一方面需要政府部门主动作为,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押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为促进共享经济的发展扫清制度障碍;另一方面,要尽快建立并完善征信体系。同时,也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机构,推动免押金使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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