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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措施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大力改善口岸营商环境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下一阶段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加快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作出进一步部署。海关总署副署长胡伟在国新办3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10个相关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的通知》,共提出10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在进一步简化单证方面,今年9月30日前,在去年将进出口环节86种监管证件中的40种退出口岸验核的基础上,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再将2种涉食品监管证件退出口岸验核。12月31日前,《进口药品通关单》等5个监管证件纳入网上申报、网上办理范围。

在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方面,今年8月31日前,海关总署启动实施进口概要申报、完整申报的“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试点。12月31日前,口岸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开口岸经营服务企业场内转运、吊箱移位、掏箱和货方提箱等作业时限标准。海关总署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开通两个口岸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

在进一步提升口岸信息化水平方面,海关总署会同各有关部门继续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年底前,主要业务应用率达到100%。交通运输和口岸管理部门加快推进口岸作业各环节无纸化。

在进一步降低口岸收费方面,9月30日前,相关部门对主要国际班轮运输公司、国际货代公司进行引导督促,切实落实降费措施。9月30日前,开展进出口环节收费专项督查。

胡伟介绍,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对支持、促进外贸发展作用显著。根据世界银行去年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我国跨境贸易得分从69.91提高到82.59,排名跃升32位,成为营商环境改善最为显著的经济体。今年前5月,天津、海南、山东等地方口岸整体进出口运量增幅全国领先。其中,天津水运口岸进口运量同比增长46.5%。天津采取了提前申报、船边直提等一系列举措,大力改善了口岸营商环境。

关键词: 通关便利化 口岸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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