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特希泽当天下午在一份声明中说,“301调查”显示法国数字服务税“歧视”谷歌、苹果、脸书和亚马逊等美国互联网巨头,给美国企业带来“负担”,同时也不符合现行国际税收政策原则。
他还表示,301调查委员会将于2020年1月7日就此召开公众听证会征求意见。另外,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正在考虑对奥地利、意大利和土耳其的数字服务税启动“301调查。”
谷歌、苹果等科技公司于20世纪80年代末发明了一种业内俗称“双层爱尔兰-荷兰三明治”的避税策略,即将其在欧洲的部分营业收入先转移到爱尔兰或荷兰等低税率国家的分支机构再进行纳税。长期以来,法国和其他一些欧洲国家对互联网巨头利用欧盟税法漏洞避税心存不满。
法国参议院7月批准了一项向跨国互联网企业征收3%数字服务税的法规,适用于全球数字业务年营业收入超过7.5亿欧元(约合8.4亿美元)和在法国境内年营业收入超过2500万欧元(约合2814万美元)的企业。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于7月10日宣布对法国数字服务税启动“301调查”。
所谓“301调查”源自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该条款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可对他国的“不合理或不公正贸易做法”发起调查,并可在调查结束后建议美国总统实施单边制裁。